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等案件

 如果你是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等案件中的傷者,你除了可以讓警方調查並檢控涉案人士之外,在對方判罪後,你也可以就閣下傷勢及損失循民事訴訟追討有關賠償。在被告人被判有罪後,可以助你證明他/她的對意外需負上責任,追討上會較容易。

受害人應尋求有關法律意見,以協助你們追討合理賠償。傷者可索取以下賠償:
(一)受傷後收入損失;
(二)痛楚、痛苦及失去生活樂趣賠償(即「傷痛賠償」或PSLA);
(三)實報實銷的開支,如醫藥費、交通費等;
(四)將來的特別開支,如醫療用品、醫療開支等;及
(五)其他特別費用等。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或WhatsApp 69776708 林先生作初步查詢。

其他索償包括工傷、僱員補償、商場酒樓意外、醫療事故及因第三者疏忽引致意外的追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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