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被告人切勿逃避》

 《民事訴訟被告人切勿逃避》

民事訴訟訟費並不便宜,最無助是那些不合資格申請法律援助但同時負擔不起龐大訟費,因此,你可查閱此網站以了解更多程序: https://rcul.judiciary.hk/rc/tc_cover.htm

但如仍然不清楚如何處理或不知道理據是否足夠,你可以約見律師樓法律諮詢以讓自己略知一二以繼續做無律師代表訴訟人,一般律師樓會面諮詢費用為$2500-$6000/一小時 (視乎律師或律師樓職員之年資經驗學歷而定 - 可參閱法庭就律師及其職員每小時收費指引)。當然,聘請法律代表絕對比較省時輕鬆,但必須處理法律費用。

無論如何,如你是案件被告,被告人必須在認收送達期限屆滿後28天內把抗辯書送交法院存檔和向你送達。被告人必須在抗辯書中解釋反對你的申索的理由,並可以向你提出反申索。

但如果你長期逃避,對方可以申請登記因欠缺行動而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Default Judgment),被告在庭審中不到庭或未對原告的請求作出答辯的情況下,法庭可佢作對被告不利的判決。所以避和拖並非一個選擇,只是令年情愈來愈差。

本專頁提供初步網上法律費用諮詢,不包括閱覽文件及法律研究(legal research)。旨在讓大眾了解所需法律費用才作決定。資料僅供參考,無意且不應解釋為法律建議,也不會構成律師客戶關係。 #初步查詢及報價 歡迎WhatsApp 69776708查詢及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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