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養人簽證申請
受養人簽證申請
在香港登記結婚後,假如你的伴侶並非香港居民,可以辦理受養人簽證讓伴侶申請身分證,獲得本港合法工作資格與居留權。
申請資格
如保證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無逗留期限的香港居民/如保證人為獲准來港就業、就讀或透過其他入境計劃來港人士
審批時間
入境處一般需要6星期處理受養人簽證,申請者須遞交所有所需文件及資料。而入境事務處處長保留簽證申請的絕對決定權。
延長逗留期限:
受養人可於逗留期限屆滿4星期內申請延期在港居留。而保證人需為居港的香港居民。而香港居民的受養人通常的延長期限為3-3年;60歲以上的父母則2-2-3年批出。
如需協助申請,歡迎 WhatsApp 69776708查詢詳情及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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