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在離婚訴訟中,你配偶或許會先透過他自己的律師向你發出信件嘗試與你就婚姻資產、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等事宜協成協議,減少往後打官司的費用,又或者直接向你發出離婚呈請,並列出條款。但無論如何,你都先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因為對方的律師是由對方聘請,對你並無責任提供任何意見,主要是保障其客戶權益,所以面對離婚訴訟,應自行聘請律師,以免因小失大,簽署文件後後悔莫及,而且不合理的拖延、不合作或反口等行為有機會令配偶要求你支付他/她的訟費(即法律費用)。如有需要,歡迎聯繫林先生查詢報價及預約,電話或WhatsApp 69776708 #子女撫養權 #子女 #子女管養權 #婚外情 #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 #婚姻資產 #婚姻 #婚姻無效 #婚後協議 #婚前協議 #非婚生子女 #香港法律 #香港 #香港人 #香港律師 #香港律師樓 #香港法律援助署 #如何離婚 #法援 #法律知識 #法律諮詢 #如何申請離婚 #離婚律師 #離婚準備 #離婚 #離婚訴訟 #打官司 #贍養費 #資產分配 #離婚資產分配 #爭取子女撫養權 #合理合法 #調解 #和解 #分居 #通姦 #不合理行為 #遺棄 #分居協議 #唔覆唔簽唔理只是拖延不是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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