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對長者及擔心自己或家人將失去行為能力的人士十分有用,授權書容許他選舉的人(可多於一人)在他無行為能力時照顧自己的事務,而且避免了昂貴的法律程序。根據香港法例第501章《持久授權書條例》,持久授權書有別於一般的授權書,持久授權書不會因授權者無行為能力而失效。申請授權書前,授權人須由一名註冊醫生證明他有行為能力及在一名香港律師面前簽署授權書。該名醫生和律師不可以是受權人或受權人的配偶或任何有血緣或婚姻關係的人。授權人必須在有行為能力時簽署持久授權書,並在香港高等法院處理申請。持久授權書可在授權人有行為能力時撤銷。授權書也會在授權人或受權人破產或者死亡時,或法庭按個別情況頒布命令時自動撤銷。但如當相關人士已經失去行為能力而未有訂立持久授權書,那家人只能申請監護令以處理其財產。所以,為完全掌握自己身前及身後事,持久授權書和平安紙是很有用的。如有需要,歡迎致電或WhatsApp 69776708林先生預約及查詢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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